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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县****公司**县永乐镇双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方案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电 话:0916-****008
邮 箱:zbkg****186@163.com
附件:《**县****公司**县永乐镇双滩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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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