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改建工程代建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C2025A1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305-331123-04-01-615125,****改革局以《关于**县经开区刘坑至力其桥段道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遂发许〔2025〕125号)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丽遂交许〔2025〕****01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政府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起点位于义龙庆高速公路**段濂竹互通出口,与互通A匝道顺接,起点桩号Y-K0+170(右幅桩号),路线向西设大岭头隧道、**头隧道、叶油隧道穿越大岭山,**头后经叶油村向西北展线,沿仓弄源,下溪及X602(连直线)老路,沿溪峡谷地带布线,于桐子弯北接入连直线老路,随后向西沿经梧桐口、毛田村,终于力其桥处与X623(庄力线)平交,终点桩号K8+435,主线全长8.605km。全线共设桥梁751.44m/11座,其中主线670.36m/9座(大桥133.24m/1座、中桥537.12m/8座),线外桥81.08m/2座;隧道2967m/3座,其中长隧道2144.5m/1座(大岭头隧道左线2147m,右线2142m)、中短隧道822.5m/2座(**头隧道左线220m,右线223m;叶油隧道左线625m,右线577m);中分带开口平面交叉6处,通道2处,管线交叉1处。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3.5m,局部受限路段(K7+000~K8+346段)路基宽20m,桥梁宽度23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桥梁、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起讫桩号Y-K0+170-YK6+390和K6+390-K8+435,线路全长8.605公里。左幅ZK0+000-ZK6+390段为对应原义龙庆高速濂竹互通连接线,本项目批复实施范围已扣除该段。
本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64385.8123万元,**费为40643.4730万元。建设工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代建阶段:□投资决策阶段 √工程建设阶段 □运维管理阶段
2.4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起讫桩号Y-K0+170-YK6+390和K6+390-K8+435,线路全长8.605公里实施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隧道消防、信号控制等)、环境保护及景观绿化、其他工程等的项目建设管理(含统筹协调管理、项目后评价)、建设项目信息化等工作。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含竣工决算)并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资质(或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1.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承担过5(含)个以**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上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中所指的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备注内容。
3.1.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代建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10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以及至少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2)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代建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10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以及至少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
上述主要人员要求中所指的从业经验和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备注内容。
3.1.4信誉要求: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1日(**时间,下同)。
4.3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lssggzy.****.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1月2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5年11月26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日当天09时00分前递交****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标书代写
5.4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招标人定于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室1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lssggzy.****.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lssggz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
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59号 地 址:**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
邮 编:3233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人:马希青
电 话:0578-****230 电 话:0578-****773、137****6036
行业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址:**县妙高街道**路258号
电话:0578-****962
邮箱:****@163.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