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 标 题: ****关于马江河县城段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项目(2024)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政函〔2024〕33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局:
报来《******局关于审批马江河县城段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项目(2024)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请示》(浦自然资报〔2024〕515号)收悉。经2024年11月26****小组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制订的马江河县城段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项目(2024)建设用地划拨方案,将位于县城马江河两侧(平马桥至青春桥)的7.2552公顷(折合108.82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块上没收的建(构)筑物无偿划拨给浦****公司,作为马江河县城段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项目(2024)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划拨地价款0万元,划拨宗地的四周界址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浦测I〔2024〕1772—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签发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2个月内按土地现状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视为交付土地。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2024年12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