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政府关于浦北县小江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浦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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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标 题: ****政府****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浦政函〔2024〕233号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政府****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批复
2024-09-11 16:35

******局:

报来《******局关****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的请示》(浦自然资报〔2024〕381号)收悉。经2024年8月30****小组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同意将位于县城****档案局北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救援大队,****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地价款0万元,划拨宗地的四周界址详见《划拨土地勘测定界图》浦测I〔2024〕1308号。

附件:****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划拨方案


2024年9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附件

****消防站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划拨方案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位置:县城****档案局北向)。

(二)宗地编号:浦测I〔2024〕1308号。

(三)面积:宗地总面积3997.49平方米(5.9962亩),其中划拨土地面积3997.49平方米(5.9962亩)。

(四)权属来源:**县2013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桂国土批函〔2014〕565号)A地块中的126.36平方米、C地块中的3632.76平方米, **县2013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桂国土批函〔2014〕567号)A地块中的238.37平方米土地[****政府以浦政函〔2023〕286号文收回****建设局位于**县人民公园北向**县人民防空指挥所项目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部分土地]。

二、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及土地使用条件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规划用地399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9.72平方米,总建筑物占地面积828.30平方米,容积率0.223,建筑密度20.72%,绿地率20.31%,其他经济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浦规委阅〔2024〕4号)讨论同意的项目总平面图执行。

(二)土地使用条件管制要求: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后土地用途等使用条件不允许改变,如果用地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用途

消防用地,只限用****消防站建设项目。

四、划拨地价款

收取划拨地价款0万元。

五、交付土地使用权时间、条件及方式

签发划拨决定书之日起12个月内按土地现状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视为交付土地。

六、项目开工竣工时间要求及土地闲置处理规定

(一)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用地单位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局书面申报。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单位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

(二)造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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