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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田****集团****公司油管油杆常规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时 间:2025-11-20 |
| ****集团****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集团****公司油管油杆常规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市两家子镇,****油田****集团****公司2号厂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不新增占地,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油厂产生的废旧油管(杆)提供修复服务,现有厂区建设一条生产线年处理废旧油管(杆)1500根,****油厂油管(杆)更换需求增加,拟进行扩建,扩建后规模为年处理98500根,扩建后全厂总处理规模达到10万根/年,不涉及后续喷涂等工序。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83%。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水为清净下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清洗用水,不外排;清洗水、高压除垢水、试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台2t/h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锅炉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8m高烟囱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722-2019)中附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不具备单独分类收集条件,混入生活垃圾内,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处理;****油厂回收统一处理;机加废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清洗槽产生的油泥、清洗槽浮油分类收集贮存于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以防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接到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