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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1MA7EDCEY3C | 建设单位法人:徐佳晨 |
| 徐丽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上华街道三建大道69号 |
| ******年产200万件新能源传动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上华街道三建大道69号 |
| 经度:119.50299 纬度: 29.1413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3 |
| 金环备兰〔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1MA7EDCEY3C001W |
| 2024-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000 |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1MA7EDCEY3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22412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CTE5M640 | 竣工时间:2025-03-30 |
| 2025-04-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01 |
| 2025-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万件新能源传动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件新能源传动配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齿轮: 锻造(外协)—正火—粗车—精车—粗磨—插齿—滚花键—剃齿—钻孔、铣槽—齿端倒角—热处理(渗碳、淬火、回火)—内外磨加工—喷丸—清洗—成品。 2.电机轴类:锻造(外协)—正火—粗车—精车—粗磨—插齿—滚花键—钻孔、攻丝—热处理(渗碳、淬火、回火)—喷丸—外磨—硬车、硬铣—磨端面—检验—清洗—成品。 3.取力器、变速箱:齿轮、壳体、轴—组装—试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齿轮: 锻造(外协)—正火—粗车—精车—粗磨—插齿—滚花键—剃齿—钻孔、铣槽—齿端倒角—热处理(渗碳、淬火、回火)—内外磨加工—喷丸—清洗—成品。 2.电机轴类:锻造(外协)—正火—粗车—精车—粗磨—插齿—滚花键—钻孔、攻丝—热处理(渗碳、淬火、回火)—喷丸—外磨—硬车、硬铣—磨端面—检验—清洗—成品。 3.取力器、变速箱:齿轮、壳体、轴—组装—试验—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1)渗碳废气与未分解的丙烷一并在尾气出口处采用火炬燃烧器燃烧处理;(2)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与未分解的气体一并在尾气出口处采用火炬燃烧器燃烧处理,企业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防止废气在车间内聚集;(3)淬火时产生的油雾收集后通过初效过滤器+高效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室外15m高排气筒排放;(4)抛丸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15m高空排放。 3.噪声:①选用低噪音环保设备,对噪声设备进行减震处理;②车间内设备合理布局;③加强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4.固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喷丸砂、一般废包装材料****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淬火油泥、清洗废水、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采用清运方式送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淬火油、甲醇和丙烷包装桶/瓶由厂家回收重复使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采用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填埋。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厂区东侧的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东**。 2.废气:(1)渗碳废气与未分解的丙烷一并在尾气出口处采用火炬燃烧器燃烧处理;(2)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与其它未分解的气体一并在尾气出口处采用火炬燃烧器燃烧处理并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防止废气在车间内聚集;(3)2台渗碳流水线淬火时产生的油雾以及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分别引入各自的“初效过滤器+高效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4)2台Q379型抛丸机(编号1#和2#)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另1台Q379型抛丸机(编号3#)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1台Q2GT4型抛丸机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中心等设备加装隔声罩,降低粉尘逸出的同时可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喷丸砂、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置于厂内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淬火油泥、清洗废水、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金****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浙第****000102号)处置。 |
| 受车间内设备布局以及厂房建筑高度的影响,淬火油雾以及抛丸机产生的污染物接入各自的处理设施后再引至高空排放,与排污登记一致,未涉及增加污染物种类,故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355 | 0.663 | 0 | 0 | 0.535 | 0.535 | |
| 0 | 0.214 | 0.265 | 0 | 0 | 0.214 | 0.214 | |
| 0 | 0.0107 | 0.013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 | 0.043 | 0 | 0 | 0.03 | 0.03 | / |
| 0 | 0.27 | 0.281 | 0 | 0 | 0.27 | 0.2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生活污水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1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厂区东侧的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东** | 根据监测日(2025年05月08日至05月09日)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废水的pH值范围为7.8~7.9,其它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58mg/L、悬浮物43mg/L、动植物油类1.53mg/L、石油类0.62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规定的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氨氮最大日均值浓度为4.14mg/L、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为1.30mg/L,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 1 | 淬火油雾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20m高排气筒的相关排放要求 | 2台渗碳流水线淬火时产生的油雾以及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分别引入各自的“初效过滤器+高效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 | 根据监测日(2025年05月08日至05月09日)监测结果,项目“1#淬火油雾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79mg/m3、排放速率为5.94×10-3kg/h,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排放速率<0.058kg/h;项目“2#淬火油雾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91mg/m3、排放速率为9.47×10-3kg/h,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排放速率<0.099kg/h;淬火油雾废气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20m高排气筒的相关排放要求。 | |
| 2 | 抛丸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15m高排气筒的相关排放要求 | 2台Q379型抛丸机(编号1#和2#)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另1台Q379型抛丸机(编号3#)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1台Q2GT4型抛丸机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根据监测日(2025年05月08日至05月09日)监测结果,项目“1#抛丸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0mg/m3;“2#抛丸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0mg/m3;“3#抛丸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0.0mg/m3;抛丸废气的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15m高排气筒的相关排放要求。 | |
| 3 |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二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避免废气积聚 | 根据监测日(2025年05月08日至05月09日)监测结果,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28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99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02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高值为0.055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二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车间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最高值为1.26mg/m3,车间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1小时均值浓度最高值为1.06mg/m3,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规定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项目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中心等设备加装隔声罩,降低粉尘逸出的同时可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噪声经隔声、衰减后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 因企业北侧和西侧均紧邻其它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故未对企业北侧和西侧的昼间以及夜间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日(2025年05月08日至05月09日)监测结果,厂界东侧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1dB(A)、厂界东侧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0~51dB(A),厂界南侧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9~60dB(A)、厂界南侧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48~49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厂界东侧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为62~67dB(A),厂界南侧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为62~6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相关要求。 |
| 1 | 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喷丸砂、一般废包装材料****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淬火油泥、清洗废水、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采用清运方式送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淬火油、甲醇和丙烷包装桶/瓶由厂家回收重复使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采用环卫部****填埋场进行填埋。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喷丸砂、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置于厂内暂存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淬火油泥、清洗废水、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金****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浙第****000102号)处置。 |
| 1 | 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火灾爆炸和化学品泄漏风险,需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各类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 传承动力为建立健全自身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并提高自身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强化自身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25年10月16日至属地生****生态环境局**分局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备案编号为:330781--2025--077--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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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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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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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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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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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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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