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创业园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为**项目,总占地面积22.3亩,在厂区内按用途**1#生产车间、成品罐区、办公楼、污水处理设施用房、锅炉房等,配套给排水、供电等辅助工程,购置真空负压过滤机、真空负压蒸馏塔、导热油炉、蒸汽发生器等生产设备,形成年回收处置15万吨经预处理后的毛油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生物质燃烧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加热池、危废贮存库、废白土房、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分离废气经“油烟净化器+碱液喷淋塔+气液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生物质燃烧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应排放浓度;其他工艺废气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浓度;有组织NH3、H2S、臭气浓度的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应排放浓度。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冷凝器冷凝水、循环冷却水、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喷淋塔排水、油脂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反冲洗水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油脂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塔废水、冷凝废水)及初期****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废水排放标****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尘、炉渣、废原料包装桶、废渣、废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脂肪酸、废离子交换树脂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实验室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厂区设置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跟踪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消防、应急材料等。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综合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市****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