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专一附院2025年度第十五批次采购项目(议价)
2、采购编号:****
3、采购方式:议价
4、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9日
5、评审地点:****门诊楼十二楼招标采购会议室
二、成交情况:
| 标段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 一标段 | 电脑中频治疗仪采购 | **** |
| 二标段 | 等离子手术设备采购 | **瑶****公司 |
| 三标段 | 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采购 | 第三标段终止 |
| 四标段 | 尿液特定蛋白分析仪采购 | **胜****公司 |
| 五标段 | 多通道荧光分析仪采购 | **鑫****公司 |
| 六标段 | 恒温免疫组化染色台采购 | ******公司 |
| 七标段 | 烘片机采购 | ******公司 |
| 八标段 | 摊烤烘片机采购 | ******公司 |
| 九标段 | 全自动血栓弹力图仪 | **瑞****公司 |
| 十标段 | 电子胆道镜胃镜维修采购 | **市****公司 |
| 十一标段 | 气体管道安装 | ****公司 |
| 十二标段 | 设备治疗带安装 | ****公司 |
| 十三标段 | 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采购 | ****公司 |
三、代理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车站南路4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8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酒店14楼
联系人:金鑫
电话:186****7536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