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液压油及车辆辅油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工业液压油及车辆辅油采购 | 最高限价 | 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固定取费比例不得高于1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85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9****4362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不含税综合包干单价固定取费比例)(%) | 税率(%) | 服务期 | 供货地点 | ||
| 第一名 | **** | 89.80 | 1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二名 | ****公司 | 91.00 | 13 |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有效期内,当实际需求金额达到招标合同暂估金额时,合同即刻终止;实际需求金额未达到招标合同暂估金额,但合同有效期已到,本合同即刻终止 | **市内及各区县和**市外(包括但不限于****、****县、****、****、****、**、**、****)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 ||
| 第三名 | **市****公司 | 88.00 | 13 | 1年,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计算。 | **市内及各区县和**市外(包括但不限于****、****县、****、****、****、**、**、****)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业绩: 1、合同名称:工业液压油及车辆辅油(分包一:工业液压油)采购合同(买方:******公司); 2、合同名称:工业液压油及车辆辅油(分包一:工业液压油)采购合同(买方:**市固****公司); 3、合同名称:产品订货合同(需方:重****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1日; 4、合同名称:产品订货合同(需方:重****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月1日; 5、合同名称:****与重****公司之产品销售合同 (乙方(买方):重****公司),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6、合同名称:****与重****公司之产品销售合同 (乙方(买方):重****公司),生效日期:2025年1月1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业绩: 1、合同名称:齐心集团供应服务伙伴**协议(甲方:****集团****公司); 2、合同名称:****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润滑油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买方):****集团有限公司); 3、合同名称: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商户入驻协议(2025年版)(甲方:****公司); 4、合同名称:买卖合同(需方:方大****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业绩: 1、合同名称:长城买卖合同(需方:****集团****公司); 2、合同名称:长城买卖合同(甲方:****集团****公司****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 3、合同名称:****集团****公司****公司发动机润滑油采购供应合同(甲方:****集团****公司****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月7日; 4、合同名称:车用消耗品(润滑油)供应合同(甲方:**民****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资格评审。 不合格原因:******公司****公司,为分公司参加投标,非独立法人;**新****公司,2023 年财务状况亏损。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第二章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有一条不满足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要求,否决以上两家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 2.形式评审。 不合格原因:重****公司,投标文件中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第二章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编制而成。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要求,否决其投标文件。 3.响应性评审。 不合格原因:富兰克****公司,****银行来款账户与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户不一致,且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 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第二章 3.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要求,否决其投标文件。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联系电话:023-****6855)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11月 20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1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