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市**路(望春门街至**大道段)慢行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二、澄清的内容:
(1)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的“一、信用承诺函”的第一项第(7)条“投标所需资质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现修改为“不存在投标所需资质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不再发布澄清答疑文件,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上述修改内容自行修改本条描述。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一、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的“十、企业资质及同类项目项目业绩表”中的“项目经理项目”系笔误,应为“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不修改上述内容,在该处填写项目经理姓名即可。本表仅做信息统计之用,不作为初步审查及否决投标的条件。标书代写
三、其他
1、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应根据最新发布的澄清公告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带来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标书代写
四、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发布。(**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因系统维护,平台功能暂不可用,本项目公告公示不在该平台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老****街
联系人:聂女士
电 话:0379-****22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八一路城市杰座10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3369,155****1185
交易中心:****交易中心
地 址:**区开元大道与**街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
电 话:0379-****1063
监管部门:****管理局
地 址:**市**区**大道6号
电 话:0379-****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