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起重船建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区**路47****花园
被投诉人 1 :****
地址:**省**市**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被投诉人 2 :****
地址:**省**市田园路123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当湖街道塘桥村12组
五、基本情况
****公司就****、****关于****起重船建造项目(项目编号:****),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政府采购投诉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已正式受理,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对****起重船建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信息:
****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湖财处〔2025〕25号.pdf (5.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