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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市河里镇洛满村、长模村、甘林村、仁义村、环山村道路硬化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河政函〔2025〕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由顺风****公司编制的《**市河里镇洛满村、长模村、甘林村、仁义村、环山村道路硬化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修订稿)》已由**元强****公司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的实际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为产业发展搭**台,促进乡村**,同意调整**市河里镇洛满村、长模村、甘林村、仁义村、环山 村道路硬化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河里镇洛满村、长模村、甘林村、仁义村、环山村。
五、调整后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河里镇洛满村、长模村、甘林村、仁义村、环山村产业道路硬化8474米。拟建公路等级为公路四级(I类),总共建设6条产业道路,总长8474米。产业路结构采用10厘米厚级配碎石基层+18厘米厚C25混凝土面层,**道路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沿线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等技术设计方案及招标计划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七、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495.0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为428.9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42.50万元,预备费23.57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政府配套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96.00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87.03万元)占比约80%,地方政府配套资金99.06万元,占比约20%。
八、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本项目施工总用工人数约162人,经初步摸排分析其中返乡农民工26人,脱贫人口劳动力105人、农村低收入人口28人,未就业退役军人劳动力2人、防止防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1人。预计培训务工群众162人,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87.03万元,占拟申请中央资金的47.23%。
九、请项目业主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并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后方可开工建设。决定撤销《关于**市河里镇洛满村、长模村、甘林村、仁义村、环山村道路硬化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5〕62号)文件。
十、附加信息:**壮族****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壮族****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市河里镇洛满村、长模村、甘林村、仁义村、环山村道路硬化工程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改革局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