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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92548R | 建设单位法人:曾** |
| 杨志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县****氮肥厂) |
| 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县 ******县****氮肥厂) |
| 经度:114.723333 纬度: 24.183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7 |
| 河环连建〔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92548R001P |
| 2025-07-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8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9254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592548R | 验收监测单位:公用环境****公司 |
| ****0101MA5AXC8GXD | 竣工时间:2025-06-04 |
| 2025-06-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6 |
| 2025-10-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22v9Q7k |
| 技改、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位于**市**县****氮肥厂)现有厂区轧钢车间内,总投资为2380万元。本次技改扩建项目采用连铸-直接轧制技术,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炼钢生产项目连铸车间生产的42万吨高温连铸坯作为新增原料,高温连铸坯不经过加热炉加热,由直轧辊道输送至轧机区进行轧制。另外,初轧机组由原来的Φ550mm×6台改为Φ650mm×6台,中轧机组和预精轧机不变,新增1条精轧机组线,将现有轧钢生产线改造为一条完整高效的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新增年产4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技改扩建完成后,全厂设计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品种规格在原有的HRB400Φ12mm-HRB400Φ28mm、HRB400EΦ12mm-HRB400EΦ25mm基础上,增加HRB400EΦ28mm和HRB400EΦ32mm及HRB400Φ32mm等规格。 项目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项目设有员工共151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 实际建设情况:****的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位于**市**县忠信镇**村(东经:114°43′40.699″;北纬:24°10′54.609″)现有厂区轧钢车间内。本次改扩建采用连铸-直接轧制技术,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炼钢生产项目连铸车间生产的42万吨高温连铸坯作为新增原料(高温连铸坯不经过加热炉加热,由直轧辊道输送至轧机区进行轧制)。另外,初轧机组由原来的Φ550mm×6台改为Φ650mm×6台,中轧机组和预精轧机不变,新增1条精轧机组线,将现有轧钢生产线改造为一条完整高效的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新增年产4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技改扩建完成后,全厂设计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品种规格包括HRB400Φ12mm-HRB400Φ28mm、HRB400EΦ12mm-HRB400EΦ25mm、HRB400EΦ28mm和HRB400EΦ32mm及HRB400Φ32mm等。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2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共有员工151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扩建采用连铸-直接轧制技术,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炼钢生产项目连铸车间生产的42万吨高温连铸坯作为新增原料(高温连铸坯不经过加热炉加热,由直轧辊道输送至轧机区进行轧制)。另外,初轧机组由原来的Φ550mm×6台改为Φ650mm×6台,中轧机组和预精轧机不变,新增1条精轧机组线,将现有轧钢生产线改造为一条完整高效的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新增年产4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技改扩建完成后,全厂设计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品种规格包括HRB400Φ12mm-HRB400Φ28mm、HRB400EΦ12mm-HRB400EΦ25mm、HRB400EΦ28mm和HRB400EΦ32mm及HRB400Φ32mm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改扩建采用连铸-直接轧制技术,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炼钢生产项目连铸车间生产的42万吨高温连铸坯作为新增原料(高温连铸坯不经过加热炉加热,由直轧辊道输送至轧机区进行轧制)。另外,初轧机组由原来的Φ550mm×6台改为Φ650mm×6台,中轧机组和预精轧机不变,新增1条精轧机组线,将现有轧钢生产线改造为一条完整高效的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新增年产4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技改扩建完成后,全厂设计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品种规格包括HRB400Φ12mm-HRB400Φ28mm、HRB400EΦ12mm-HRB400EΦ25mm、HRB400EΦ28mm和HRB400EΦ32mm及HRB400Φ32mm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林地灌溉,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净循环水)配套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回用,不排放;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配套浊环水系统,经“沉淀-除油-过滤”处理后,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回用,不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提高车间密闭性,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声、消声、吸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含油污泥、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已执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林地灌溉,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净循环水)经配套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配套浊环水系统,经“沉淀-除油-过滤”处理,再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轧制(粗轧、中轧、预精轧、精轧等)过程中产生的轧制粉尘(颗粒物)通过车间阻隔沉降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含油污泥、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氧化铁皮、轧制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不分配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不分配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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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68 | 0 | 2.8 | 0 | 0 | 0.468 | 0 | / |
| 3.047 | 0 | 6.27 | 0 | 0 | 3.047 | 0 | / |
| 0.519 | 0 | 1.45 | 0 | 0 | 0.519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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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高效浊水净化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直流冷却水标准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中较严值 | 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配套浊环水系统,经“沉淀-除油-过滤”处理,再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 本项目处理后的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直流冷却水标准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标准中较严值。 | |
| 2 | 三级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值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林地灌溉,不外排 | 本项目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值 |
| 1 | 车间阻隔沉降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项目轧制(粗轧、中轧、预精轧、精轧等)过程中产生的轧制粉尘(颗粒物)通过车间阻隔沉降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项目厂区内轧钢车间轧制过程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表4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1 | 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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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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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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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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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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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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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