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以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 | 490,000.00元 | 1 | 以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 |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监狱****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1)潜在参选人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2)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发送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的参选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3)潜在参选人未报名不得参与比选。
方式或事项:
(一)参选人应通过“行采家”网站(https://www.****.com/)登记加入**市行采家采购参选人库”。
(二)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参选人,请在“行采家”网站(https://www.****.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如有)、澄清(如有)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参选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9:00—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1)潜在参选人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2)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发送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的参选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3)潜在参选人未报名不得参与比选。
3.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岸区金信大厦24号1109室(以显示屏内容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8日**时间10:00标书代写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时间10:30标书代写
(八)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8日**时间10:3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0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3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岸区金信大厦24号1109室(以显示屏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10: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岸区金信大厦24号1109室(以显示屏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1、采购人:**市****
采购经办人:兰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3551
采购人地址:**市石柱县西沱镇月台路51号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黄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4423
代理机构地址:****岸区**大道金信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