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11-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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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中心
联系人:****审批局****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增500吨纺织品用油剂、1000吨纸用阻隔剂项目 | ****科技园留左路159号 | **** | ******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1213号)选址于南****科技园留左路159号现有厂区内。依托综合车间现有404线,主体设备R404釜更换一台齿轮泵和胶体磨、增加一个振动筛,进行复配生产。项目建成后,全厂每年可新增生产纺织品用油剂产品(6种配方)500吨、纸制品用阻隔剂产品(4种配方)1000吨。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落实各项废水防治措施。项目纸用阻隔剂设备首次冲洗水和纺织品用油剂设备部分首次冲洗水回用于产品,纺织品用油剂设备剩余首次冲洗水和化验室首次清洗废液作为危废处置,后道设备清洗废水经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去离子水浓水、循环冷却排水和反冲洗水、化验室后道清洗废水混合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废气收集经现有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复配废气收集进入“碱喷淋+水喷淋+填料除雾+分子裂解”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验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危废库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污水站废气收集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 (三)合理布局振动筛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室废液、废虑袋滤渣、废包装袋、废IBC桶、布袋收尘、污水处理污泥和洗涤废液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