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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5〕-1751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抽查复核服务面积不低于总服务面积10%的要求,****农场在兜山镇水稻机收的165亩进行了抽查验收,抽查验收合格,现将抽查及其补助发放的资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农经站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813-****903。
| 乡镇(街道) | 村组 | 农户姓名 | 服务面积(亩) | 服务环节 | 补助金额(元) |
| 兜山镇 | **村1组 | 尹绍聪 | 45 | 收 | 866.25 |
| 兜山镇 | 柏山村5组 | 胡杰 | 28 | 收 | 539 |
| 兜山镇 | 柏山村6组 | 夏贤奎 | 43 | 收 | 82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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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