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以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支付施工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甲方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临设完成、桩基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 2.地下室顶板砼浇筑完成,所有单体出正负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5%; 3.所有单体主体结构六层顶板砼浇筑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4.所有单体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5%; 5.所有单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且二次结构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5%; 6.幕墙工程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7.机电安装、装修施工完成,付至合同总价的80%; 8.合同内所有工作全部完成,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办理完成,付至合同总价的85%;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决算完成,决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付至决算总价的97%; 10.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经甲方验收无问题后无息付清尾款。 注: 1.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及加盖乙方公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并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必须有所有施工人员签字,并由中标单位盖章;签字盖章的工资发放记录是申请进度款的必要条件; 2.支付决算款前,需开全全额发票; 3.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4.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乙方需响应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配合完成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5.供应链金融付款账期约定1年,****银行贴息支取,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