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思敬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水性聚氨酯合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安徽-合肥-蜀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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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73-201811-00060节能审查
****办公室2018-11-08
合发改资环,2018,1171有效
2018-11-08暂无
****年产万吨水性聚氨酯合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暂无
****年产万吨水性聚氨酯合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改委:

你委《关于审查**思****公司年产万吨水性聚氨酯合成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发改请〔2018〕13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工程****公司出具的《关于的评估报告》(合工咨〔2018〕150号)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思****公司年产万吨水性聚氨酯合成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875.09吨标准煤,等价值3099.32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691.26万千瓦时、水3.51吨、蒸汽2.04吨、天然气1.94万立方米。项目m%=0.11%<1%、n%=-0.047%<0.1%,新增能源消费量对**市“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影响较小。通过节能评估,项目年节电92.43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113.61吨标准煤,等价值277.30吨标准煤,合计减排约720.98吨二氧化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措施的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在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能措施。

2、在项目建成后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监督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审定后的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函告项目有关事项,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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