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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773-201902-00090 | 信息分类: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
| ****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19-02-27 | |
| 合发改投资,2019,165 | 有效性:有效 | |
| 2019-02-27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 | 失效时间:暂无 | |
市重点局:
你单位《关于协调**南站综****广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事宜的函》(合重建管函〔2018〕954号)及附件材料收悉。本项目作为**高铁南站的重要配套工程,我委以发改投资〔2011〕839号对**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政府的****规划局《****广场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合规函〔2018〕129号)《关于P4停车场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合规函〔2019〕43号),****广场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调整。我委委托****对****集团****公司编制的《**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调整部分)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审查报告并结合原批复,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调整部分)初步设计。
项目编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1****广场部分:****广场地下一层东部区域,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由36285.2平方米调整为24191.12平方米,****广场****广场,地下二、三层维持原设计;(2****工程部分:对南广场东路、南广场西路、南规划一路、南规划三路、南规划四路等5条道路建设方案进行调整;(3)新增P4****工程部分:为提升**高铁南站综合服务水平,本次在枢纽南站东线下东南角**P4停车场,规划建设车位461个。本次调整涉及的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装饰、道路、交通等工程。
三、经审查,**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概算投资由原批复358299万元调整为354382万元;设计方案未调整部分仍参照原初步设计批复执行。
请严格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抓紧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