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膏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综合评估) ****石膏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石膏处置项目需委托具备相应能力、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企业。 1.2 招标范围 1.2.1为了保证发电生产所产生的石膏及时运出生产场所,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公司生产的石膏处置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量为12.5万吨。 1.3 服务期 2026年1月1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揽本工程所需的经营能力(经营范围需有脱硫石膏相应的经营或加工利用的资质。) 2.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揽本工程所需的运输(或租用)或加工能力。 2.4 非直接生产利用型单位投标时至少提供2家在**省环保脸谱平台备案成功的直接利用型单位的**合同(时间为2026年)以及该单位的备案通过证明材料,或外省直接利用型单位的**合同(时间为2026年)以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标后,如有新增下游客户,必须第一时间提供以上材料,****电厂生产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供货。每月按照环保台账管理要求,提供销售台账,销售台账需中标单位以及下游客户盖企业公章共同确认 如投标单位为省外直接生产利用型单位,必须是符合**省以及投标单位属地环保要求的企业,投标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标后需安排专人配合招标单位进行跨省转移备案工作。 (中标后,如有新增下游客户,必须第一时间提供以上材料,****电厂生产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供货。每月按照环保台账管理要求,提供销售台账,销售台账需中标单位以及下游客户盖企业公章共同确认。) 2.5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投标方可以为未成立3年的公司,但自公司成立至今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2.6 2025年以来已入库的单位经****履约能力考核,被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报名表及报名材料(见附表)于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5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6:30时到****(**南路156****广场A区2203室)提交报名材料。 3.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2.1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3.3.2报名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标书代写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1日13时30分(以平台公****公司通知为准),地点:**南路156****广场A区2203室。标书代写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www.****.cn)、招标网(https://www.****.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天生港镇沿江路1号 地址:**南路156****广场A区2203室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人:缪婷婷 联系电话:139****0116 电话:189****6216 电子邮件:****@qq.com 附表:投标申请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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