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鞋帽厂住宅(****)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1-20 17:30 至 2025-12-05 17:3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9817.21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54年1985年 | 活动历史 | 地块****鞋帽厂,****联社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帽厂于1954年始建,1985年先实施关停并同步开始拆除,后续推进手续办理,至1992年完成全部关停流程。占地面积为7916.48平方米。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主要加工制作鞋帽。 | |||
| 地块规划用途 | 鞋帽厂住宅(****)项目地块位于**市东大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13°7'1.01",36°10'44.89",占地9817.21平方米,调****社区****中心,南侧为东大街、供销社家属院,****银行,西侧为供水小区。该地块历史土地类型为农用地(城镇住宅用地1671.41m2)、建设用地(工业用地8139.65m2)、****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6.15m2),现规划为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东大街 | |||
| 经度 | 113.116940 | 纬度 | 36.17913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26 至 2025-09-1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静 | 单位联系电话 | 153****9459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 | ||||||
| ****集团****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静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3****945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严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337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府后西街355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鞋帽厂住宅(****)项目地块,位于**市东大街,属于国有土地,****帽厂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于2005年4月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7916.4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住宅。实地地类为住宅用地0.0721公顷,其余为工业用地。目前,鞋帽厂地块正处于收储阶段。 鞋帽厂住宅(****)项目地块位于**市东大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13°7'1.01 ,36°10'44.89 ,占地9817.21平方米,调****社区****中心,南侧为东大街、供销社家属院,****银行,西侧为供水小区。该地块历史土地类型为农用地(城镇住宅用地1671.41m2)、建设用地(工业用地8139.65m2)、****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6.15m2),现规划为住宅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 我单位承接本次调查工作后,立即组成了项目组,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文件及技术导则的要求,在资料收集、人员走访、现场踏勘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该地块的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监测方案,并对地块土壤样品进行采样和检测。 根据初步采样及样品检测结果,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必测项目以及pH+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甲基叔丁基醚,检出项目共10项,包括pH、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检出率均为100%,除以上指标的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45项+pH+常规项(色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六六六、滴滴涕、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检出项目共计12项,分别为pH、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检出率均为100%,除以上指标的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检出项目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基于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