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光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微利) |
| 正常 |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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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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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湖光市场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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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湖光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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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湖光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微利)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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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湖光镇铺仔圩湖光市****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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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管理总站**站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管理总站**站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该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资料所包括湖光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微利)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预算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不能视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完成的实际或正确的工程量,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可能需要完成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工程量。(具体工作范围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及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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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地址位于**市**区湖山路与**路交叉口东南方向60米。按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并从**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经综合考虑本项目。项目原总占地面积约3165.46 平方米,规划拆除原 1 栋铺面功能的独栋建筑(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为161.39㎡),在该位置**一栋建筑--设备房(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为214.09㎡),性质为单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以及对1栋3层的市场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及消防设备升级(原建筑面积为7837.32㎡,改造后,面积为7964.40㎡),耐火等级均为二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8178.49 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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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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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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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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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其他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市公共**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省公共**交易平台(**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867)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电子标服务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不做规模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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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index)、**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4408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1-20 19: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1 0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11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5-12-11 09:0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卡位 2 |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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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湖光镇大寨路 |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凯机 |
联系电话 |
0759-****7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人民大道北45号丽晶大厦1409号办公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9-****36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9-****270 |
| 发布责任人 |
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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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实名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270。(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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