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富源县江成商贸有限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富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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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洗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9 17: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39 0874-****648

通讯地址:******社区邮编:655500

项目名称

****洗煤厂

建设地点

**市****村委会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村委会,项目占地面积10666.7㎡,地理坐标:东经104°34′8.742″北纬25°15′10.242″****采石场空地建设本项目,****煤厂主厂房、办公楼、生活辅助设施以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循环水池、车辆清洗台及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规模为60万吨每年的煤炭洗选厂。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内除作业面场地外均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保证无浮土;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封闭。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散体物料应当采取挡墙、洒水、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封闭厂房内或密闭容器存放。易产生尘污染的桩基础施工,应当采取洒水降尘防尘措施。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存放,及时清运。

(5)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和场内渣土运输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内亦必须进行密闭式运输。

(6)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7)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时,尽量确保正常运行时间,减少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另外,所有施工机械尽量使用环保型施工机械,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尽可能使用柴油,如使用汽油,必须使用无铅汽油。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建设一个5m3的施工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降尘或混凝土养护,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排入项目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村庄农地做农肥。

(2)施工期优先场区周边的截排水沟建设,对场外汇水直接截流外排。

(3)优先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等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挖掘机、电钻、切割机、装修设备等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声级值一般在90~95dB。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请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尽力将可能产生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施工机械合理放置,且禁止夜间施工。

(3)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噪声在起始阶段得到控制。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合理进行施工布局,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围栏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回填处置,无土石方外排。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

(2)工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点处置。

(3)项目施工期临时堆存土石方的场地采取四周围挡以及加盖篷布等措施。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卸料粉尘:卸料在封闭建筑内进行,卸料过程中喷淋降尘。

(2)物料上料和输送粉尘:输送过皮带输送,各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3)原料筛分粉尘:项目仅进行简易筛分,筛分过程采用洒水降尘措施。

(4)运输粉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出场车辆均对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

(5)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矸石堆场等堆场粉尘:堆场均位于已有封闭厂房内,厂房内设置移动式喷淋装置和雾炮定期降尘,成品(精煤、浮煤等)及矸石等堆放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各自的储存仓。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洗选废水:设置1个浓缩池、1个循环水池,精煤和矸石脱水、2台尾煤泥压滤机。项目采用“跳汰选煤”的水洗工艺,洗选废水实行闭路循环,采用“浓缩脱水+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泥水全部进入浓缩机加絮凝剂进行澄清浓缩处理,浓缩机溢流作为循环水,浓缩机底流由压滤机回收煤泥。压滤机滤液水作为生产循环水复用。煤泥全部厂内回收,整个洗水闭路循环。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

①本次评价提出项目应按照《**县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方案》规定在项目进出口已有的车辆清洗水池处设置1个车辆冲洗设备、1个冲洗台以及与清洗废水沉淀池连接的截流沟。②设置1个容积为5m3的运输车辆清洗池及1个容积为10m3的废水收集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选工序,不外排。

(3)初期雨水:设置1个容积为1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降尘。初期雨水收集池前段设置弃流装置,初期雨水收集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后,启动弃流装置,后期洁净雨水通过雨水收集沟引流,最后通过雨水排放口外排。

(4)生活污水:工作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废水设置1m3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项目主厂房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弃物:项目设置洗车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沉淀池、浓缩池等会产生污泥,定期清掏,与煤泥压滤后,与矸石一起委托********砖厂制砖,不外排。洗选除铁杂质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

(2)生活垃圾:设置若干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置于带盖垃圾桶中,****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3)危险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场地内部空地种植绿色植物,采用大乔木和低矮灌木相结合的形式,形成绿化吸声带形;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生产厂房、事故水池、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暂存间保持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全文公开承诺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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