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张月
联系电话:028-****9196
通讯地址:**区翰林路187号
****环境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