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院遴选部分病理项目外送及**共建的项目,潜在遴选人应在线下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 17点 00 分前提交遴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部分病理项目外送及**共建的项目
采购需求:关于部分病理项目外送及**共建的项目公告,现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积极参与报名。
合同履行期限:遴选人应在30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2.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实验室且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本地化服务需求,确保标本的时效性。
4.3检测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评价记录。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