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AIoT开发平台(实训箱)”要求的“1.1.2”修改为“平台母板支持槽位不少于 6 个,应具备USB 接口、以太网接口、调试串口;应至少支持 8个子板同时工作,应至少支持 2 个主控芯片在同一平台母板上同时工作”。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AIoT开发平台(实训箱)”要求的“1.1.3”修改为“平台应提供计算与存储子板,且子板应包括至少1种主控微处理器芯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功能截图)”。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网络模拟测试仪”要求的“1.1.5、”修改为“设备需要配备触摸显示屏,支持网络状态实时检测及网络参数展示,可以通过触控屏进行相关操作”。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网络模拟测试仪”要求的“1.1.6”修改为“设备 SMA 天线接口需至少包含2.4G WIFI、5G WIFI、网关信号、蓝牙干扰、5G WIFI 干扰等”。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机器狗教学版硬件套装”要求的“1.1.3”修改为“搭载算力不低于20TOPS的AI处理器芯片,支持GPU加速应用开发”。
6、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9日11点00分。标书代写
7、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6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学林路1100号
联系方式:0551-****0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式:0551-****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