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国际腹舱固定全含价包板协议竞价销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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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6年国际腹舱固定全含价包板协议竞价销售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竞价销售内容: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国际腹舱固定全含价包板协议。本竞价销售公告将在****包机与协议竞价系统(bidding.****.com)公布。

航段

航班号

机型

代理填报板数上限(板/周)

单一航班竞标板数

单板基准重量(吨/板)

价格

(元/公斤)

班期

PEK-SIN

CA975

33A

7

2

1.8

9.5

****567

PEK-SIN

CA969

789

2

1.8

****567

PEK-BKK

CA979

33A

14

3

1.8

5.0

****567

PEK-BKK

CA959

77W

3

1.8

****567

PEK-CGK

CA977

33A

5

3

1.8

9.0

13567

PEK-HKT

CA821

33A

7

4

1.8

6.5

****567

PEK-ISB-KHI

CA945

33A

3

3

1.8

18.0

27

PEK-KUL

CA871

33A

5

2

1.8

7.5

****567

PEK-MNL

CA179

33A

5

2

1.8

8.5

****567

PVG-SIN

CA825

359

7

4

1.8

13.0

****567

PEK-HKG

CA111

33A

7

3

1.8

5.0

****567

PEK-TPE

CA185

333

7

3

1.8

8.5

****567

PVG-TPE

CA191

333

7

4

1.8

11.0

7

CA195

333

1.8

****567

SHA-TSA

CA197

33H

5

4

1.8

6.5

2456

HGH-NRT

CA145

33Z

4

3

1.8

6.0

1356

PEK-HND

CA181

33A

5

2

1.8

7.5

****567

PEK-ICN

CA123

33A

7

3

1.8

6.0

****567

PEK-KIX

CA927

33A

5

2

1.8

7.5

****567

1.4 竞价销售说明:

A. 基准价格为全含价格,包含燃油附加费、安全附加费,不包含境外中转联程、DDS送舱服务及其他附加费用。非直达点需加收中转费用,中转费用以当期公布的《国货航中转产品表》为准;并按照货物主单计费重量计收。

B. 协议按半月考核,如有欠量按照当期协议全含价100%补收运费。针对宽体运力不稳定航线,在执行窄体期间,协议不考核。

C. EQ期:半月。

D. 燃油机制:当月协议价格适用布伦特原油均价区间(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燃油60.00-89.99美元/桶,区间外每上下浮动5美元, IATA三区(除西南**洋次区)按0.13元/公斤上下浮动,55美元以下为最低档,后续不做调整。

E. 竞价加价幅度为0.25元/公斤,上不封顶。

F. 协议所有签约板型为PMC板。有根据航班实际情况由各中标代理轮流调整为PAG,AKE 的可能(1PMC=1PAG=3AKE)

G. 集装器基重详见1.3项表格。

H. 单一代理单一航线单周最大竞投量详见1.3项表格。

I. 超基****公司后续公布的统一标准执行。

J. 如遇客运原因航班取消,相关协议取消不补。

K. 以上价格含头程联运。

L. 以上价格仅限运输普货及 UN3481、UN3091 属于第二部分(Section II)的锂电池类货物,不得运输其他特种货物及邮件。(锂电池货物运输以各航站危险品运输限制为准)

M. 特别说明:2025年客货机协议代理(含跨年协议,且竞价开始日该协议仍在生效期内),在竞拍中享有优先权。针对本地无协议,国内其他地区有****公司,视为协议代理,公司名称不一致且法人不一致的,需提前出具相关证明。

N. 特别说明:非2025年客货机协议代理(含跨年协议,且竞价开始日该协议仍在生效期内),如竞价成功,需在中标最高价格基础上加收0.5元/公斤。

O. 特别说明:代理在国货航自有货站(**、**、**、**、**)交运协议货物的情况下,如竞拍成功,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减收0.5元/公斤(临时在非自有货站交运的货物需补缴差额,不享受减收)

P. 协议期: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通知后的第一百八十天起本协议即行失效,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1.5竞价资质:竞价人需为****中国大陆地区领单代理;此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价,不得分包、转包。

1.6竞价方式:竞价人首先选择竞价航线及班期,在对应基准价格基础上填报竞价价格和单日竞价板数。竞价价格最低为基准价格。

1.7竞价销售基本原则如下:

A. 同航线按竞价价格,由高至低排序,价高者优先;

B. 同等价格情况下,原航线协议代理优先于其他航线协议代理,其他航线协议代理优先于非协议代理。(竞价开始日该协议仍在生效期内)

C. 同价同类型代理,按递交应答文件的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得(以系统时间为准)。

D. 日舱位安排:当日舱位价高者得,价格相同的按中标顺序排序;当日招标舱位如已排满,须接受调剂至其他临近日期,调剂板价格高于其他日期竞标价格的优先中标。

1.8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下午15点,竞价截至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下午15点,竞价人应在此时间段内登陆国货航竞价系统,填写应答文件,竞价系统网址 https://bidding.****.com 其他途径提交的应答文件无效。

1.9 本竞价销售项目的竞价结果通知书将于11月28日下午17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竞价人联系邮箱。参与竞价的竞价人,需履行中标航线义务,不得单方退出竞价程序。如出现流拍,则****有权收回该竞价销售的航班及舱位。

1.10竞价人如对竞价销售结果有疑问,应向本项目联系人咨询或通过****合规、竞价销售投诉电话/邮箱投诉,竞价人应对投诉、质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11本次竞价销售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1.12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销售即视为认同上述内容。

2、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华北:李先生 电话010-****5549 邮箱 ****@airchinacargo.com

华南:欧先生 电话020-****7287 邮箱 ****@airchinacargo.com

饶女士 电话 0755-****7246 邮箱 ****@airchinacargo.com

西南:蔡女士 电话 028-****4133 邮箱 ****@airchinacargo.com

黄先生 电话023-****5280 邮箱 ****@airchinacargo.com

华东:郭女士 电话021-****1106 邮箱****@airchinacargo.com

陈先生 电话 0571-****3339 邮箱 ****@airchinacargo.com

业务投诉:

周先生 电话010-****5356 邮箱 ****@airchinacarg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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