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服务中心工程EPC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90
招标单位:****、缙****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虞勇飞、0578-****578
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经理 |
1 | 牵头人:**** 成员方:****公司 | ****0923 | 260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一军 |
2 | 牵头人:******公司 成员方:****公司 | ****9113 | 260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雷持平 |
3 | 牵头人:缙**城投****公司 成员方:****公司 | ****5480 | 260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程建忠 |
4 | 牵头人:******公司 成员方:******公司 | ****3644 | 260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王文铮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190。
公示单位:****
缙****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