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木乃县喀尔交镇科克阿德尔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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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喀尔交镇科克阿德尔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1-20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喀尔交镇科克阿德尔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11月26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县喀尔交镇科克阿德尔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

位于**地区**县城112°方向,直线距离约90km处,**四侧均为裸土地。中心地理坐标为:N86°58'3.002"、E47°8'32.001”,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建设性质为**。

**县产城****公司

**县喀尔交镇科克阿德尔建筑用砂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凹陷式露天采矿场 1 座,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 + 618~+604m,最终形成 3 个台阶,台阶高度 5m;储运工程包括表土堆场 1 座(占地面积 5000m2)、矿山道路 1 条(全长 0.28km);辅助工程为矿部生活区(占地面积 0.20hm2);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采暖、消防等设施;****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防尘、降噪等设施。 矿山设计年开采建筑用砂 20 万 m3(原矿),服务年限 1.96 年(按 2 年计),产品为砂石料原矿,不进行筛分加工。

本项目**面积0.1129km2。总投资 478.9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32.2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27.60%。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开工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合理规划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作业,不得超界开采。固定开采设备摆放位置、运输道路,严禁随意压占土地、乱开便道。严格落实 “边开采、边治理” 原则,开采过程中及时平整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开采结束后,按照《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对采场、表土堆场、矿山道路等区域进行土地复垦,恢复为裸土地地貌,配套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大风、暴雨天气禁止开采作业,防范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防渗设施收集后,用于**绿化和降尘;工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规模 10m3/d)处理后,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 2 中 B 级标准,全部用于**绿化,不外排。洗车废水经 2m3 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项目实施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cm/s,或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处理站、循环沉淀池)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cm/s,或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简单防渗区(生活区、办公区)采用水泥地面硬化。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施工期 “六个百分百” 防尘要求: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 2m 的硬质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施工场地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冲洗干净,渣土密闭运输,施工过程湿法作业。运营期采**配备雾炮机喷雾降尘,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每天不少于 2 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表土堆场设置不低于 6m 高的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并覆盖篷布。食堂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 60% 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引至屋顶外排。 **粉尘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作业避开夜间时段;运输车辆在施工区内严禁鸣笛,施工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远离生活区,配备减震基座、隔声罩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机械润滑;作业人员佩戴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县****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站污泥(含水率小于 60%)一****填埋场;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后用于采坑回填;表土剥离后单独堆存,开采结束后用于复垦;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 10m2 危险废物贮存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 闭矿后拆除**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施工迹地,对采坑进行平整、回填。严格按照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对**全域进行生态恢复,重塑地表形态,与周边地貌景观相协调。在采坑周边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防止人畜误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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