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某单位2025年零星工程集中整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KFDWC-G4010)(第1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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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省

**某单位2025年零星工程集中整修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2025-JKFDWC-G4010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5年零星工程集中整修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

三、评审结果

投标供应商共4家,其中3家供应商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按照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确定下列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最终报价43053.83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最终报价48625.02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最终报价50383.11元

如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义。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

五、质疑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面答复。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受: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 采购工作秩序的,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王助理 153****8750

孙助理 150****0267

九、监督联系方式

张先生153****322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1
候选人公示
新乐某单位2025年零星工程集中整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KFDWC-G4010)(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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