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重)院内谈判(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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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服务项目(重) 院内谈判(比选)公告

****安保服务项目(重)

院内谈判(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比选采购(重)

2.项目编号:****(重)

二、项目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院内谈判(比选),本次采购有效周期为一年,自签订安保服务协议起生效。

三、参与比选单位的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

2.****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未能实质达到项目采购需求中派驻6名(其中年龄18-50岁保安人员至少3人)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其中持中级证不少于3人)和《保安员证》保安要求的不得报名。

4. 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院内谈判(比选)保证金以转账形式转入****银行账户,金额(人民币):3000元。采购人在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院内谈判(比选)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投标人的院内谈判(比选)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实际到岗保安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保安员证》证及年龄情况低于投标文件中保安持证情况及年龄情况或未能履行人员对人对证到岗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协议并不再退还此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院内谈判(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院内谈判(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9日发布公告之时至院内谈判(比选)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2.地点(网址):本次采购公告及结果将适时公示在****官网,请保持关注。

五、提交参与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参与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办公室(****隐路38号6栋四楼院办)。

3.联系人:赖老师 0773-****7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询问或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办公室,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0773-****708。

2.投诉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监察科,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73-****279。

3.通讯地址:****隐路38号。

附:****安保服务项目院内谈判(比选)文件

****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安保服务项目院内谈判(比选)文件(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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