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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本机关现将****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公告如下:
一、违法失信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二、违法失信人地址:**市**区湖东路29号9号楼2280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390744
四、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集团有限公司在参加“哈****水厂扩建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中,出具专项承诺书明确声称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存在在建项目,并专职于本项目,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经核查,****集团有限公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仍存在在建项目,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且调查过程中仍然提供虚假说明,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情形。
五、处罚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六、处罚结果:
对****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哈****水厂扩建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采购金额(950000元)千分之十的罚款9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罚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处罚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7日
八、执法机关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