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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浙农机发〔202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拟推荐**赛****公司申报中央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就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0571-****4051,0571-****4055。
附件:鲜切花苗自动扦插设备项目情况表
****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鲜切花苗自动扦插设备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 |
计划投资(万元) |
| 1 |
银湖街道 |
鲜切花苗自动扦插设备 |
**赛****公司 |
1.农机研发与产品制造等;2.产品试验熟化等。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