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石高速公路(天津东段)2026-2027年度收费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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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石高速公路(**东段)2026-2027年度收费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0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团网站二次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

2.项目内容与招标范围:****公司2026-2027年度收费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项目服务地点:****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5.安全目标: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发生。

6.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7.最高报价上限为人民币11.5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市清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金额不低于11万元(含11万元)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3)近一至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无异常情况。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采取网上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要求: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将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人除外)、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禁止使用电子章),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及接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本招标项目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XX公司+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东段)2026-2027年度收费站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发送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招标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

3.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向投标人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查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告知投标人,不予发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标书代写

1.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地点:送达地点为********收费站(大港海滨街北穿港路与海景大道**)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9时30分。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收费站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徐女士, ****1226;项目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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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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