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西阎乡杨家湾村蔬菜大棚设施配套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21 10:04:00
****受****的委托,就2025年**市西阎乡杨家湾村蔬菜大棚设施配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市西阎乡杨家湾村蔬菜大棚设施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工程为2025年**市西阎乡杨家湾村蔬菜大棚设施配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谈判公告2025年11月17日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25年11月21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公司(******信访局东100米)
谈判小组:伍娟丽、赵红卫、左帅波
五、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东大街芷泉段229号1栋2单元31层3107号(自编号0048)
联 系 人 :李梅
联系电话:186****3168
项目成交金额(元):2530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 期:15日历天;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市西阎乡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0978
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80****1028
地址:******信访局东100米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她,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