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2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岛严冲片区排涝排污口污水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梧发改环资〔2025〕22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
****委员会关于**岛严冲片区排涝排污口污水处置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审批**岛严冲片区排涝排污口污水处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组织审查通过。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入河排污口污染治理管控,提升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顺利完成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同意建设**岛严冲片区排涝排污口污水处置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点:**市**区**镇竹湾村严冲组。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整治2个排污口,**DN400 PVC-UH排水管37米,**DN100-DN150内衬塑钢管145米,新增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1000立方米/天,包含纳米陶瓷膜高效水质净化器修复),新增配电工程等配套工程。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500.7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379.80万元,其他费用为116.13万元,预备费为4.83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地方配套资金筹措解决。
七、项目单位要****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5XS0011号)。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第31号),不需办理节能审查。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内容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总投资额增加或减少比例超过10%以上),或项目超过2年未开工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或重新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债务。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岛严冲片区排涝排污口污水处置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岛严冲片区排涝排污口污水处置工程
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建筑安装工程 | 核准 | ||||||
| 设备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42号)等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设备、重要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8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