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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自然资朝示〔2025〕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序 号 | 宗地 代码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竞得人 | 成交价(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1 | 510****12200GB00006号 | **市**区李家镇永乐村二组 | 2859.7㎡(合4.29亩) | 商业用地 | ≤1.5 | ≤40% | ≥25% | ≤24米 | 40年 | **** | 268 |
二、已成交宗地拍卖人、竞得人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相关事宜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三、公示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四、联系单位:****
**市**区政务服务和公共
****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汪先生 0839-****373
侯女士 0839-****658
**** ****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