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第一殡仪馆建设项目

审批
黑龙江-哈尔滨-巴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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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2********424671Q陈龙
陈龙**省**市**县
**省**市**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项目
2021版本:122-殡仪馆、陵园、公墓O8080-O8080-殡葬服务
******县 ******县
经度:127.448889 纬度: 46.080833****环境局
2025-04-08
巴环审表〔2025〕8号****
2025-05-303299.71
150****
122********424671Q****
122********424671Q**汉****公司,益铭检测技术****公司
****0110MAD3MCRM83,****0282MA3ERPJU711967-08-02
2025-10-212025-11-1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年火化遗体900具全年火化遗体900具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殡仪馆或由殡仪车接回馆—遗体整容、穿脱衣等各种殡仪服务—冷柜冷冻停放/遗体临时停放—遗体告别仪式—遗体进火化间—火化炉—骨灰出炉装殓好后,家属立即取走或寄存该馆****殡仪馆或由殡仪车接回馆—遗体整容、穿脱衣等各种殡仪服务—冷柜冷冻停放/遗体临时停放—遗体告别仪式—遗体进火化间—火化炉—骨灰出炉装殓好后,家属立即取走或寄存该馆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防治措施:火化炉废气:1号火化炉废气经一套烟气处理设施(急冷+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号火化炉(备用炉)废气经一套烟气处理设施(急冷+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柴油油箱产生的少量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减振、消声、隔声。 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火化灰由家属收集处置;火化残余物、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及脱硫渣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防渗工作。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防治措施:火化炉废气:1号火化炉废气经一套烟气处理设施(急冷+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号火化炉(备用炉)废气经一套烟气处理设施(急冷+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柴油油箱产生的少量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防治措施:减振、消声、隔声。 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火化灰由家属收集处置;火化残余物、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及脱硫渣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防渗工作。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柴油油箱的维护及管理,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柴油油箱的维护及管理,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4 0 0 0 0.04 0.04
0 0.005 0 0 0 0.005 0.0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005 0 0 0 0.001 0.001 /
0 0.03 0 0 0 0.03 0.03 /
0 0.005 0 0 0 0.005 0.005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在6.9-7.5之间,悬浮物日均最大值为57mg/L,生化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32.2mg/L,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124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16.4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急冷+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标准 急冷+脱硫脱酸+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火化炉排放的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4.6mg/m3,SO2未检出,NOX折算排放浓度18mg/m3,CO折算排放浓度23mg/m3,氯化氢折算排放浓度23.1mg/m3,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二噁英类:0.012ngTEQ/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隔声、减振 验收监测期间,北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监测结果为5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余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监测结果为5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火化灰由家属收集处置;火化残余物、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及脱硫渣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防渗工作。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火化灰由家属收集处置;火化残余物、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布袋、废活性炭及脱硫渣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京****公司处置;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防渗工作。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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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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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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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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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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