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项目(40兆瓦)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体育北路15号****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120
传 真:0759-****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风电场项目(40兆瓦)升压站 |
| 建设地点 | ******市雷高镇、调风镇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雷高镇,占地面积46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110kV全户外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1),设1套容量为4MW/8MWh的储能装置、1×±5.2Mvar SVG无功补偿装置。项目总投资4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期工人不在施工现场食宿,统一租住在周边农民房内,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