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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省梅****中心西南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位于**省梅****中心西南侧,总投资942万元,占地面积1080m2,建筑面积58.3m2,主要收集光德镇区、富岭村,沿富岭截流两侧居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取“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备(A/A/O)+紫外消毒池 ”工艺,设计处理规模500m3/d ,配套污水收集管道长度约2823m。项目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后排入富岭溪,最终汇入合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