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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那吉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工程立项的复函
****政府:
报来《关于**市那吉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工程申请立项的函》(那府函〔2025〕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那吉镇典型镇建设项目的复函》(恩府办函〔2025〕329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那吉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工程建设
为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工作,同意开展**市那吉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0785-04-01-472628)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那吉镇美丽圩镇客厅周边。工程包括:拆除旧地面,清理杂草及挖土方,建设篮球场、修建停车场、停车棚、花槽树池、厕所,种植绿化,铺设沥青地面、PC砖地面,房屋外立面改造、喷真石漆墙面,**标识等建设。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231.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214.34万元,设计费用7.50万元,监理费用3.86万元,预备费用2.29万元,其他费用3.65万元。资金来源:通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后续批次资金补助中安排解决,不足部分再通过上级资金、专项债券、社会投资以及你镇级财政资金统筹等方式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执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由你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开工前未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市那吉镇美丽圩镇客厅提升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