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公司****基地建设项目(四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四期)
二、建设地点:**市经开区群文街
三、建设单位:******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百翔****公司
五、项目概况:******公司位于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2015年以来陆续实施了“华丰连接器产业园建设项目”等项目,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手续(登记编号:****),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拟选址于经开区群文街205号(紧邻现有厂区)实施“****基地建设项目(四期)”(代码:2506-510796-04-01-652741),占地面积101829.8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J60生产厂房(1F**9条高速连接器生产线,年产165万件高速连接器;2F**6条无缆化背板生产线,年产50万件无缆化背板产品;3F**5条机箱机柜产品和6条线缆产品生产线,年产50万件机箱机柜产品和50万件线缆产品;4F**8条通用连接器生产线,年产220万件通用产品连接器)、J62生产厂房(将厂区现有1条玻璃封接连接器生产线搬迁至该生产厂房1F玻烧车间,新增1台真空烧结炉、1台链式烧结炉、1台电热鼓风干燥箱等,年产15万件玻璃封接连接器,2F为仓库,3F为预留车间)、J64生产厂房(预留厂房),配套建设储运工程(J61仓库、液氮储存区、氢气汇流排间、物料间、化学品库等)、J63动力站、办公区、循环冷却系统、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各类连接器共542.5万件。
项目总投资7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含超声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反冲洗废水)经拟建沉淀池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须同时满足该标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的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上述废水****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激光焊接机、激光打标机均密闭并在设备排放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采用“滤筒处理器”(TA006)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玻化炉、烧结炉、干燥箱密闭并在排气口设置密闭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DA006排气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DA007排气筒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颗粒物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分别以J60生产厂房、J62生产厂房边界各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烧结炉、氧化炉、剥线机、焊接机、打标机、压接机、冷却塔、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漆包线、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灰等外售物质回收单位**化利用;废电路板、废有机溶剂及包装桶、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涉油机械区、依托的化学品库及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无水乙醇、润滑油、乳化液、氢气、UV胶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川投资备〔2506-510796-04-01-652741〕FGQB-0124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保护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5〕176号)内容,****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及该地块《不动产登记证明》(川2025**市不动产证明第****154号),说明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经开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联系电话:0816-****809(****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