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分中心) 汤山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及汤山街道西梅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心) 汤山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及汤山街道西梅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汤山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及汤山街道西梅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汤山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及汤山街道西梅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0:4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修改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3.5.2 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中其他材料,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 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一条工程概况增加内容,所增加内容详见澄清答疑招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修改为: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3、双方有关工程的合同洽商、变更等相关文件。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2.1、合同价格形式,所调整内容详见澄清答疑招标文件。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修改为: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 7 天内,根据《****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11 号等文件,一次性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5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7、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所调整内容详见澄清答疑招标文件。

8、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二、质量保修期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修改为:本工程质保两年。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09:30 未改变。 加急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市**区汤山街道汤泉西路18号
地址:
**省**市**区**街道潭园西路121号
联系人: 夏皓闻
联系人:
朱旭明
电话: 025-****6713
电话:
158****8203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1
信息变更
(江宁分中心) 汤山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及汤山街道西梅路污水管道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