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实施鹤壁市新能源环卫作业车更换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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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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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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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实施**市新能源环卫作业车更换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1月06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 - 2025年11月13日(**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08日09时30分(**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①“付款方式:企业中标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28%做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8%,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8%,质保期(质保期为5年或20万公里)满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②“评标办法 B1.6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变更为
①“付款方式:企业中标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28%做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8%,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②“评标办法 B1.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③其他更正内容以此次发布“第一次澄清采购文件”为准。
5、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10时5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华山路12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9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2-****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2-****512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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