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五强溪集镇人行便道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21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五强溪集镇人行便道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5)项目经理:曹永忠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00.00元
大 写:壹佰伍拾伍万肆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 整包 | **** | **县五强溪集镇人行便道工程 | 否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 | ****5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价款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起始日期:2025年08月10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
地点:**县五强溪镇
4、付款方式
本工程乙方完成施工进度形象30%工程量时,甲方按工程总价应付30%工程款,第二次工程完成进度形象60%工程量时,甲方按工程总价累计应付60%工程款,第三次整个工程完成后,甲方按工程总价累计应付90%工程款,其剩下的10%的款项待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总价款97%,其扣留的总价3%作为质量保修金。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08月08日
合同订立地点: ****
9、合同主体
甲 方: ****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王聪 法定代表人:王飞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1****8918 电 话:180****1781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果园路支行
帐 号:226********005378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