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九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各相关应答人:
****2025年第九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 标1 | 包1 | 电费结算业务常态化应用运行支撑项目 | **** |
| 标1 | 包2 | 税务管理常态化应用运行支撑项目 | **** |
| 标1 | 包3 | 财务管理流程标准梳理及数据收集服务项目 | ******公司 |
| 标1 | 包4 | 财务稽核业务配套实施项目 | ******公司 |
| 标1 | 包5 | 成本费用报账及往来管理业务支撑服务项目 | ******公司 |
| 标1 | 包6 | 智能报账数据治理及应用支持项目 | **安****公司 |
| 标1 | 包7 | 燃料供应链数智化管控侧和应用侧数据迁移及系统标准编制技术服务 | **谛听****公司 |
| 标1 | 包8 | 平台推广支持与服务项目 | ****公司 |
| 标1 | 包9 | 数据收集与校核技术支持服务 | **安****公司 |
| 标1 | 包10 | 主数据校验核对与映射转换技术支持服务 | **安****公司 |
| 标1 | 包11 | 财务平台、商旅系统技术支持服务 | **鲲鹏****公司 |
| 标1 | 包12 | 电费结算系统技术支持服务 | **煜邦****公司 |
| 标1 | 包13 | 项目储备库系统技术支持服务 | ******公司 |
| 标1 | 包14 | 人资业务本地化适应性调整支持服务 | **智****公司 |
| 标1 | 包15 | 人资业务应用部署配套支撑服务 | ******公司 |
| 标1 | 包16 | 数据回流信息稽核及业务支撑服务项目 | ********公司 |
| 标1 | 包17 | 数据治理支持服务项目 | ********公司 |
| 标1 | 包18 | 数电票对内业务技术服务 | **德风新****公司 |
| 标1 | 包19 | 物资ECP系统发票管理技术服务 | **德风新****公司 |
| 标1 | 包20 | 知识库智能助手技术服务 | **德风新****公司 |
| 标1 | 包21 | 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专项服务项目 | ******公司 |
| 标2 | 包1 | 新型购售电一体化管控平台创新实践咨询服务 | ******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地点:**市东**东革新里42管村19号1幢7层
邮 编:100000
联系电话:158****2687
邮 箱:****@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