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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1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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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 ****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宝环陇函〔2025〕88号 |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