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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21
| 项目名称 | **市滨河新区一期B区12、16号楼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杜鹃大道以北、许家凉亭路以东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6466.2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继阳 |
| 联系人 | 刘海兵 | 联系电话 | 131****7667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221.59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6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项中其他处置方式日处置能力10吨以下1吨及以上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2栋16层还建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6466.2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设置了厨房油烟废气专用烟道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科学布置施工设备的位置,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 ||
| 承诺:**** 李继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继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