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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184593E | 建设单位法人:李言纬 |
| **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舜王街道南解留村 |
| 长运**年产20万立方米新型筑路透水材料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 **省**市**市舜王街道南解留村 |
| 经度:119.****311566 纬度: 36.****56325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1 |
| 诸环审报告表〔2023〕1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184593E001U |
| 2024-08-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5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18459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184593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CFMBAG79 | 竣工时间:2025-08-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ongshi/896.html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AC料9万立方米、水稳料11万立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AC料9万立方米、水稳料11万立方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石子、石粉:上料、破碎、筛分;AC料:原材料准备-混合搅拌-出料;水稳料:原材料准备-混合搅拌-出料; | 实际建设情况:石子、石粉:上料、破碎、筛分;AC料:原材料准备-混合搅拌-出料;水稳料:原材料准备-混合搅拌-出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石子加工生产线:上料、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AC料拌合站: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罐呼吸废气、成品出料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水稳料拌合站:粉料仓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罐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石子加工生产线:上料、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AC料拌合站: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罐呼吸废气、成品出料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石子烘干废气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再生料加热废气进入石子烘干装置燃料后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水稳料拌合站:粉料仓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罐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 增加骨料(石子)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再生料烘干废气进入骨料(石子)加工装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未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不涉及主要排放口,且高度未降低,末端治理措施新增布袋除尘器强化废气治理措施,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公司编制了《长运**年产20万立方米新型筑路透水材料加工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经专家论证及参考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 [2020]688 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实验混凝土残渣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实验混凝土残渣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4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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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277 | 0 | 0 | 0 | 0.228 | 0.228 | / |
| 0 | 0.0644 | 0 | 0 | 0 | 0.064 | 0.06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市政源****公司签订的协议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 监测结果表明:CODcr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为449.5mg/L,氨氮日平均浓度最大为20.2mg/L,总氮日平均浓度最大为21.75mg/L,总磷日平均浓度最大为 2.0075mg/L,悬浮物日平均浓度最大为 52.25mg/L,动植物油类未检出。 |
| 1 | 石子加工生产线:上料、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AC料拌合站: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罐呼吸废气、成品出料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水稳料拌合站:粉料仓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颗粒物≤1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100mg/m3、二氧化硫≤50mg/m3、颗粒物≤10mg/m3、林格曼黑度≤1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沥青烟75mg/m3、0.18kg/h;苯并[a]芘0.0003mg/m3,0.00005kg/h)。 | 石子加工生产线:上料、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AC料拌合站: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沥青罐呼吸废气、成品出料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石子烘干废气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再生料加热废气进入石子烘干装置燃料后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水稳料拌合站:粉料仓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 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颗粒物≤10mg/m3)。 排气筒 DA002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2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烟气黑度<1级。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100mg/m3、二氧化硫≤50mg/m3、颗粒物≤1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排气筒 DA003 有组织苯并[a]芘最大排放浓度为0.00019mg/m3、排放速率为3.4*10-6kg/h,沥青烟未检出,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沥青烟75mg/m3、0.18kg/h;苯并[a]芘0.0003mg/m3,0.00005kg/h)。 排气筒 DA004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颗粒物≤10mg/m3)。排气筒 DA005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9mg/m3,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颗粒物≤10mg/m3)。 排气筒 DA006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氮氧化物100m3、二氧化硫50mg/m3)。有组织苯并[a]芘最大排放浓度为0.00021mg/m3、排放速率为7.9*10-6kg/h,沥青烟未检出,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沥青烟75mg/m3、0.18kg/h;苯并[a]芘0.0003mg/m3,0.00005kg/h)。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选取基础减震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 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选取基础减震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等。 | 项目厂界及周边敏感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 53~ 57dB(A)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实验混凝土残渣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贮存过程应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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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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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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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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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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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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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