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中心智能化系统改造建设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中心(临时)智能化系统改造建设
2.项目控制价:31.95万元,响应单位最终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标准,否则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设备提供一年质保服务。
4.项目实施地点:**市**区河套街道**路39号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 (https://credit.****.cn/)及信用** (http://www.****.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响应单位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请响应单位自查否属于我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形,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标书代写
响应单位请将报价函(附件2)盖章后,于2025年11月27日17:00前邮寄至海玉健康驿站项目,或扫描后发至邮箱。递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规则,选择继续采购。标书代写
如邮寄,请将报价材料密封,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市**区河套街道**路39号海玉健康驿站,孙经理 (收),176****8591)。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响应单位向采购人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公告内的所有要求,对响应单位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采购人将按照规定取消相关资格,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负。
2.报价应为本项目的总价,包含税费等费用。
3.采购人对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响应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扰乱询价秩序者,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终止**。
4.原则上,采购人将以综合评分法(见附件5),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具体的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采购人对评判标准不负有解释义务。
5.本次公开询价活动以及相****集团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监督部门:党群部;监督电话:0532-****9956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76****8591
联系邮箱:****@qdcthy.com